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交通运输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交通工作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根据《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领导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机构基本情况;
(二)交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三)部门产生的和公众密切相关的文件及领导讲话;
(四)财政资金的利用情况,包括: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
(五)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六)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承办部门、事项依据、服务对象、办事条件、办理手续、办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七)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的程序、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八)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交通信息。
本机关将通过渭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jtj.weinan.gov.cn)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渭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电子版。
申请表可通过信函或网络方式提出。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通过网络提出申请时,可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发送至受理机构的邮箱。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渭南交通大楼607室)现场进行申请。
(二)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不予受理,但应向申请人说明,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应予登记,并按程序予以办理。
3.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依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给予答复。
依申请公开的交通运输信息,需延长答复期的,应当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三)收费标准
交通运输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财政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渭南交通大楼607室。(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126号)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夏季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 话:0913-2118050;传真:0913-2118060;邮政编码:714000
电子邮件:wnsjtj2009@126.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认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不依法履行交通运输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触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交通运输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交通工作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根据《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领导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机构基本情况;
(二)交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三)部门产生的和公众密切相关的文件及领导讲话;
(四)财政资金的利用情况,包括: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
(五)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六)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承办部门、事项依据、服务对象、办事条件、办理手续、办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七)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的程序、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八)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交通信息。
本机关将通过渭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jtj.weinan.gov.cn)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渭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电子版。
申请表可通过信函或网络方式提出。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通过网络提出申请时,可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发送至受理机构的邮箱。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渭南交通大楼607室)现场进行申请。
(二)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不予受理,但应向申请人说明,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应予登记,并按程序予以办理。
3.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依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给予答复。
依申请公开的交通运输信息,需延长答复期的,应当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三)收费标准
交通运输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财政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渭南交通大楼607室。(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126号)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夏季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 话:0913-2118050;传真:0913-2118060;邮政编码:714000
电子邮件:wnsjtj2009@126.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认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不依法履行交通运输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触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交通运输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交通工作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根据《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领导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机构基本情况;
(二)交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三)部门产生的和公众密切相关的文件及领导讲话;
(四)财政资金的利用情况,包括: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
(五)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六)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承办部门、事项依据、服务对象、办事条件、办理手续、办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七)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的程序、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八)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交通信息。
本机关将通过渭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jtj.weinan.gov.cn)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渭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电子版。
申请表可通过信函或网络方式提出。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通过网络提出申请时,可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发送至受理机构的邮箱。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渭南交通大楼607室)现场进行申请。
(二)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不予受理,但应向申请人说明,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应予登记,并按程序予以办理。
3.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依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给予答复。
依申请公开的交通运输信息,需延长答复期的,应当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三)收费标准
交通运输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财政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渭南交通大楼607室。(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126号)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夏季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 话:0913-2118050;传真:0913-2118060;邮政编码:714000
电子邮件:wnsjtj2009@126.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认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不依法履行交通运输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触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交通运输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交通工作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根据《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领导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机构基本情况;
(二)交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三)部门产生的和公众密切相关的文件及领导讲话;
(四)财政资金的利用情况,包括: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
(五)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六)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承办部门、事项依据、服务对象、办事条件、办理手续、办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七)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的程序、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八)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交通信息。
本机关将通过渭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jtj.weinan.gov.cn)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渭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电子版。
申请表可通过信函或网络方式提出。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通过网络提出申请时,可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发送至受理机构的邮箱。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渭南交通大楼607室)现场进行申请。
(二)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不予受理,但应向申请人说明,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应予登记,并按程序予以办理。
3.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依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给予答复。
依申请公开的交通运输信息,需延长答复期的,应当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三)收费标准
交通运输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财政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渭南交通大楼607室。(临渭区东风大街中段126号)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夏季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 话:0913-2118050;传真:0913-2118060;邮政编码:714000
电子邮件:wnsjtj2009@126.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认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不依法履行交通运输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触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