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苏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山区县非贫困村通村公路建设的建议》(第K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方面,目前我市所有建制村道路100%通畅,为进一步提升通村公路通行能力,补齐脱贫短板,我们在全市实施了深度贫困村通组路、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等工程,完善了通村公路布局,有针对性修复了公路病害隐患,为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提供优质便捷的交通基础服务设施。2018年共实施深度贫困村通组路89.1公里,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1771公里;2019年我们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积极对接,继续取得省上政策支持,将对全市1078公里通村公路实施“油返砂”整治,进一步改善我市通村公路通行能力。在补助标准上向贫困县倾斜,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贫困县补助标准为35万元/公里,较非贫困县补助30万元/公里略高,基本可以满足贫困县通村公路“油返砂”改造资金需求。
关于重视养护管理方面,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渭政发〔2007〕37号)和2011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发〔2011〕197号)以及《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渭政办发〔2016〕44号)都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明确和落实本级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筹集管理养护资金,督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县道的管理养护任务,指导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管理和使用乡道、村道养护资金,督促检查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落实情况,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同时,我局协调市财政局已落实全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631万元,助力各县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
关于在分配农村公路年度改建计划时,对山区贫困县予以倾斜方面,我们将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局上报年度计划项目的相关工作,争取省上在下达农村公路年度计划时向山区贫困县倾斜。再次感谢您和其他代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0日
(联系人:姚娟 联系电话:0913-211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