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提案、建议办理 / 正文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0-09 14:50
类别:人大建议
渭 南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签发人:段洪涛
渭交函【2025】191号

 《关于渭南西高速出口路段整改的建议》(第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建议所言,渭南西出口存在预告标识、限速标牌等设置不全问题。连霍高速(G30)作为我国贯穿东西方向的经济大动脉,也是连接渭南与西安经济圈的重要通道。G3022连霍高速主线(渭南城区段)东西方向穿越渭南主城区,采用双向四车道,路线全长12.189公里,设计速度110公里/小时,主要联通渭南东、渭南西两个高速公路出入口与连霍高速主线。没有明确的限速标识,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影响城市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

     针对该情况,我局积极联系西渭分公司渭南路养中心对渭南过境高速限速标志现状进行现场踏勘,并邀请西安公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渭南过境高速限速标志完善工程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按照道路条件、车流状况等因素分车道、分车型设置限速标,设置的限速应当逐步递减,递减限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等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后,加快实施该项目。目前,所有限速标识标牌已安装到位,经检测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全面督促市域内高速公路运营养护单位,加大对所辖高速公路运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巡查力度,及时补齐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便捷、安全的出行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