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少辉同志:
您好。关于您的投诉事项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网友“蔡少辉”投诉反映称:“其1人在华阴市华山北站出租车乘车点与其他2人拼坐乘坐陕EDT0634新能源出租车去往华山景区玉泉院步行登山口附近,质疑该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不优,存在不打表,一口价、乱收费等有关问题”。
经调查,市民反映的部分问题不符合实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1.经调查,网友“蔡少辉”1人经与该车辆首先乘坐的其他2位乘客协商同意,并与陕EDT0634车辆驾驶员约定拼坐同乘出租车,从华山北站出租车乘车点出发去往华山景区玉泉院步行登山口附近,该车辆驾驶员收取投诉人(蔡少辉)运费10元,其他拼坐同乘2位乘客运费15元,总计收取运费25元
2.经调查,该段路程按照我市出租车运价标准,按每部车辆单次运费打表大约18.5-21元左右。该出租车驾驶员在同一条出行路线的情况下,经与拼座同乘的乘客约定的情况下分别收取运费,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反还给予拼坐同乘的乘客互相让利优惠部分运费。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途中,禁止拼坐搭载其他乘客同乘(征求首位乘客同意的除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拼坐搭载其他乘客同乘的,应在同一条出行路线的情况下,且征求首位乘客同意的情况下,拼坐同乘的乘客应当按照实际里程运费标准分别付给出租车驾驶员运费。
二,处理情况
综合以上调查结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回复处理如下:
经调查核实,市民反映的部分问题不符合实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该出租车驾驶员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在此提醒市民,为了您的安全,如您在乘车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运营车辆,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收集该车辆信息并提供合法有效视频或录音等信息证据,我单位将依法依规查处,也可直接拨打投诉电话:0913-4365008,我们会及时安排执法人员核实处理,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华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